泰国的娱乐和旅游行业正处于重大转型的边缘,即将向内阁提交娱乐综合体法律草案(现称为《综合度假村法》)供审议。财政部副部长 Julapun Amornvivat 证实,该草案涵盖了这些度假村内赌场的合法化,已获得公众的大力支持,并准备接受议会审查。
综合开发提振旅游业:
拟议的综合度假村法案预计将通过引入包括赌场、豪华酒店以及各种文化和娱乐设施在内的娱乐综合体,给泰国旅游业带来一场革命。根据财政政策办公室 (FPO) 最近的一项研究,这些综合体预计每年将吸引 5% 至 20% 的外国游客,从而可能将每位游客的平均支出从目前的 40,000 泰铢(1,183 美元)增加到 60,000 泰铢(1,776 美元) )。
该法律草案旨在不仅通过旅游业,还通过为当地人创造就业机会来促进泰国经济。据《亚洲博彩简报》报道,财政部副部长朱拉蓬表示:“我希望尽可能多的泰国人受雇于娱乐场所,这可能需要培训以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技能。”这一举措反映了整合高价值经济活动的更广泛战略,使国内各利益相关者受益。
公开听证会后的战略调整:
经过广泛的公开听证会后,FPO 将对该法律草案提出几项重大修改。其中一项关键建议包括将法律名称从“娱乐综合体与赌场”更改为“综合度假村法”,以更好地反映开发的综合性质。该修正案旨在将综合体内允许的活动范围从四个扩大到七个,并规定展示泰国文化的专用区域,从而增强这些度假村的吸引力。
还建议对这些综合体的所有权和运营框架进行调整。公众主张泰国人的持股比例应在 30% 至 51% 之间。此外,还有建议调整运营这些综合体的许可证期限,从最短 10 年到最长 60 年,全国综合体数量上限为 3 到 7 个。
这些综合度假村的拟建地点包括普吉岛、清迈、春武里、罗勇和华欣等主要旅游目的地,战略上排除曼谷,以便在全国范围内更广泛地分配旅游利益。该法律草案还规定,私人投资者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100 亿泰铢(约合 3 亿美元)。此外,希望进入赌场的泰国国民每次参观的入场费上限为 5,000 泰铢(148 美元),赌场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0 年,可按 10 年增量续展。